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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2025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2025-10-22 20:48:2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惠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的范围及对象

  区内符合定期注册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在岗教师。

  二、注册安排

  (一)网上报名(10月27日9:00至11月6日17:00)

  各单位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https--www--jszg--edu--cn--sa4d3980e2341.proxy.huizhou.gov.cn)”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1.首次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首次申请注册的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2.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每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现场确认(11月7日至11月20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首次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

  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三)初审、公示和复审(11月21日至12月4日)

  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已完成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复审工作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合惠阳区教育局统筹负责。

  (四)复核(12月5日至12月12日)

  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13日至12月26日)

  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确认点在注册过程中,如对个别教师材料无法核验的,可暂缓其确认,并及时与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核验其有关材料。

  (二)教师资格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三)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3151。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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