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22:12:1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元宝山区同时开通“全程网办”和“线下确认”,认定申请人员可自行选取认定方式。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七)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须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确认(上传材料及审核)或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制作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上半年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9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上半年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根据认定机构安排,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查看是否有红色字体的“有留言”或提示信息,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1)元宝山区教育局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内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确认工作;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产生新报名人员,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3)“网上确认时间”为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已报名并生成“报名序号”的申请人可在确认期限内查看认定状态,未通过审核的仍可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赤峰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元宝山区教育局”。
①请申请人务必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选择认定机构,避免错过认定机构规定的办理时间。
②申请教师资格并认定后,有关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修改、补办等事宜均需由认定机构(即发证机关)完成,请申请人根据所住地点、任教地点等实际情况认真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信息填报及核验。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学历信息核验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信息的核验功能。
(1)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4条“实名核验相关问题”(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60.html); (2)关于完善个人身份信息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5条“个人身份信息补充、修改等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07.html);
(3)如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不能通过,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3条“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5.html);
(4)如普通话证书核验不能通过,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4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网址: 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4.html);
(5)关于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45~47条“考试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1743237531000#)。
3.上传本人彩色白底照片。申请人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同时,申请人需准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的白底一寸照片,照片底部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的体检和证书制作。
关于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照片的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5条“上传图(照)片过程中的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53.html)。
4.填写《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1个人承诺书,完成签名,签名后以PDF形式上传。
5.生成“报名序号”。网报系统将在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该“报名序号”将贯穿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过程,请申请人务必认真保存。
6.其他事项: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可参阅本公告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 : 30—12 : 00,14 : 30—17 : 00
(三)网上确认。申请人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1.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材料上传仅限PDF文件。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户口本上所属公安局或派出所的章必须是清晰的);
②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但在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
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④在元宝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
⑤驻元宝山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申请下载,具体查阅“学信网”)
注意: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及传个人承诺书。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①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需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③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上传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区公安部门已开通蒙速办APP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为了认定程序方便快捷,申请人可通过蒙速办APP—公安专区—我要办事—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办理后在其他1处以PDF上传。
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并在其他1处以PDF上传。
2.网上认定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确认”,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查询报名信息”一栏进行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以及“确认未通过”“认定未通过”共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查询报名信息”一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
注意: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即表示申请人已通过“网上确认”。
(3)“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审核,可以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状态。
(4)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有关认定机构咨询。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6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18日。
(二)体检人员。报名后在系统提示待认定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赤峰宝山医院。
(三)体检医院
医院名称:赤峰宝山医院
(四)体检人员携带物品
(1)在赤峰宝山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一并交至体检医院。
①身份证原件;
②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用《赤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用《赤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幼儿园教师体检表》(附件2)
③《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4)。
(五)体检结果
1.在赤峰宝山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由教育局工作人员统一去医院取回。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体检需复查的,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需配合。
3.在赤峰宝山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人体检后3天后未接到教育局和医院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六)证书发放
优先邮寄。预计5月通过“邮寄”方式(中国邮政EMS)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选择邮寄的人员,邮费在收到证书时自己付费)。
注意: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方式进行领取,并认真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三)、线下现场确认:
线下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4月6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平庄西城市民广场南侧,御龙湾小区北侧)一楼C08综合窗口。
现场受理范围:现场审核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1寸(底部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均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
7、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同网办人员一致。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替检,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将纳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医务人员说明;
(3)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医院前台。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
(4)因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人员,需由体检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五、现场确认证书领取方式
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或联系元宝山区教育局。元宝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476-3510421,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
附件
1.个人承诺书
2.赤峰市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赤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
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8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603/t20260329_2747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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