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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026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6-05-28 21:26:1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宁德师范学院2026届毕业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宁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3.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6日,逾期不能补报。

  2.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申报。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东侨政务服务中心”。宁德师范学院2026届毕业生若选择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宁德师范学院”,由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统一办理现场确认。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

  (4)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6日(工作日)。

  2.委托医院:宁德市中医院(地址:蕉城区东湖路16号,联系电话:0593-2058195)。

  宁德师范学院2026届毕业生申请人体检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和医院请关注学校通知。

  3.体检标准: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双面打印;需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宁德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2)因个人原因(如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体检报告由确认点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批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提交、审核、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确认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7日(工作日,共5天)

  2.现场确认地点:东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东路16号会展中心东馆东侨政务服务中心17号、18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93-2921103、0593-2831536。

  宁德师范学院2026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本校统一安排,具体事项请关注学校通知。

  3.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必备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必备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应体现服役所在地,否则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役所在地证明)。

  (3)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确认点统一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粘贴照片的方框规格为长×宽=38mm×30mm,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科”)。

  (9)若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无法在系统上核验学历或普通话等级水平的申请人,应携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的,现场确认时需要重新修改或补充的,还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在网络报名时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委托东侨公安分局、蕉城区检察院对申请人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以文件公告的形式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fjdq.gov.cn)发布通知。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或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落实从业制度的意见》要求。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5.港澳台户籍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警署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6.现场确认或领证时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德市教育局认定,相关事项以宁德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体检注意事项

  3.委托书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fjdq.gov.cn/zwgk/zdlyxxgk/jy/202605/t20260522_2459568.htm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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