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考试动态 > 正文

2015下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5-09-11 14:54:15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六、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考试收费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笔试68元/科目执收。

  九、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可自11月30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附件:

学籍证明.doc


本文关键字: 2015教师资格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