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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04-18 17:02:38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3.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二)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九月份以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找河北的下半年认定通知。

  (三)考试收费

  2016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冀价行费[2016]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65元。

  (四)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6030203

  邯郸:0310-6269959

  邢台:0319-2235812

  保定:0312-7927629,0312-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0658

  秦皇岛:0335-3865055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6、66005789、66005780

  (工作日9点-11点;14点-17点)

  附件:

河北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现场确认点.docx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14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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