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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6-09-07 17:55:03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1、考试合格成绩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22、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23、考试如何收费?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24、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有哪些?

  (1)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4)按照《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5、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分别到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到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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