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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12-13 17:34:33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附件四: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大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一、二均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道德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

  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

  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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