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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安排公告

2017-04-11 17:57:26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 19日至 24 日。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本人所在市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辽宁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四)考试缴费

  除幼儿园类别外,其他类别考生均需现场确认。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5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 年6月20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附件: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本文关键字: 辽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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