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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2017年春季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5-11 12:02:38 来源:宝鸡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现场确认

  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现场进行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4月17—22日

  2.确认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按填表说明填写,贴好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的小2寸蓝底照片);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为的专升本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毕业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然后点击零散查询,按要求操作,申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7年4月11日之后);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 A4纸打印,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1)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以及贴在申请表、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四、资格证发放时间将另行在宝鸡教育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一)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二)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十层1008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宝鸡市教育中心站下车。

  宝鸡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认定用表格.rar】.rar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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