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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泰州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2017-06-14 11:13:36 来源:泰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6.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

  (四)体检。现场确认结束后1个月内,各市(区)组织现场确认合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五)通知结果。2017年6月、12月上旬前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由各市(区)教育局发文并在各市(区)教育网上公布。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由泰州市教育局发文并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如发现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

  (六)证书发放。2017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发放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办理书面领取手续,交认定机构存档。

  四、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附件 :泰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各市(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泰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各市(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区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联系人

靖江市

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89118220

卢利平 朱丹丹

泰兴市

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

87728131

曹卫栋 张 艳

兴化市

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83242833

唐宝来

海陵区

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

86998278

鲍海军

高港区

高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86966188

毛建军

姜堰区

姜堰区教育局人事科

88088515

孟维华 钱海燕

高新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89690509

王 昊 吉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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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中国教师资格网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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