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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3:47:09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一)宣传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关院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络等途径,发布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登记和申报计划阶段(4月10日至5月8日)

  1.4月10日至4月14日,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报名登记。

  2.4月17日至4月21日,有关院校汇总申请人员信息,向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申请计划,提交下列材料:

  (1)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的人数。

  (2)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无需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

  (3)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各认定机构在受理院校申请时,要严格对照申请学生录取年份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审核其录取审批手续及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提交的各项表格和材料。

  3.5月2日—5月8日,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分别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申请认定院校申请报名情况及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转学或转专业的审批手续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与招生计划出入比较大的,须提交相关审批手续)。省直管县(市)的审核备案材料,直接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报送。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上报前,要严格做好认定前的初审把关工作,认定机构和填表人要严格履行盖章、签字手续,明确责任主体。严禁由院校代为上报审核备案。

  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验,合格者予以备案。凡是不符合工作要求以及未列入招生计划或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备案,当地亦不得进行认定。审验结果由认定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向有关院校反馈。

  (三)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9日至5月15日)

  申请人向有关院校相关部门递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在确保体检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可以同其毕业体检结合起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毕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从2017年4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修订),具体文件详见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第4、5项材料,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有关院校和认定机构也可向申请人员发放。

本文关键字: 河南省教育厅网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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