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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2017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4:43:11 来源:三门峡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3.第三类申请人(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全市网报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18日—27日;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5月10日—12日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507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2775358。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第三类申请人须到湖滨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地点提交材料。

  (三)体检: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提交认定材料后进行体检。体检时间:5月11日—12日;体检医院: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

  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安排进行体检。

  3、申请人需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7年7月28日前完成,请申请人留意网站通知,查看认定结论及领证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如发现有违规认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

  五、三门峡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

主管科室

联系电话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人事科

2816613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

义马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2535619

初中、小学、幼儿园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4819696

初中、小学、幼儿园

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人事股

2822896

初中、小学、幼儿园

陕州区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3834090

初中、小学、幼儿园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人事科

8656175

初中、小学、幼儿园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人事股

7886051

初中、小学、幼儿园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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