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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2017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5 14:50:21 来源:南阳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2、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报送地点

  (1)第一、二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2)第三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毕业学校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3)第四类申请人: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南阳师院及理工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的应届师范毕业生)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6月5日-6月10日)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7月下旬)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三)各县(市)、区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

  四、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电话:

  卧龙区63132843宛城区63231917南召县66923056

  镇平县66022878内乡县65333274淅川县69232993

  西峡县69680009唐河县68962339新野县66269103

  桐柏县68216919方城县67215380社旗县67921679

  南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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