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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张家界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5:21:43 来源:张家界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工作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执行。

  1.笔试与面试时间:2017年下半年(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2.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面试报名时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即可参加当次的面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

  1.全市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在2015年、2016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核查

  时间安排:4月-6月

  1.市、区县教育局完成定期注册工作部署、注册机构设置、人员培训;

  2.向各区县辖区所有的学校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向教师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

  3.清理、核查所有2017年注册范围内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证书和申请》遗失或损坏的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对证书和申请表所载信息不完全或信息错误的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由市教育局注册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备案。对无证书、申请表其他证明资料的,今年暂缓办理定期注册;

  4.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对附件5和附件6的信息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的规定,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空白证书,区县教育局制作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的教师。

  (二)第二阶段,定期注册

  时间安排:9月-12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1.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44—8223922;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0744—8222113,面试咨询电话:0744—8237226;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咨询电话:0744—8237226。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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