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福建福州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6 17:17:25 来源:福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的申请人或2017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为福州市教育局审批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3号教育局窗口),确认起止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8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2.2017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自行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5.申请人户籍不在福州地区的,应提供现在福州地区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现在福州地区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中心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缴交清单打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原件一份。申请人应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以户籍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其思想品德鉴定应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可由就读院校如实填写并加盖院校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份。

  13.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①以人事关系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4项材料要求;

  ②以户籍在福州地区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5项材料要求;

  ③以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为申报条件的人员无第4、5项材料要求;

  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无第9项要求;

  ⑤第11、12、13项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其中符合要求的一项即可。

  按照有关规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7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其材料复印件还需加盖就读院校公章。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逐份左侧装订并与其他材料分开提交)。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