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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6 17:21:11 来源:漳州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7)东山县教育局

  地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5861851、5889391

  (8)南靖县教育局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596-7853921

  (9)平和县教育局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5556212

  (10)华安县教育局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7012710、7358569

  (11)长泰县教育局

  地址: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596-8337813

  (12)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社会事业管理局(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71378

  (13)常山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楼,常山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424室

  联系电话:0596-8626785

  (14)漳州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49号海关大厦 教育卫生局505室

  联系电话:0596-6895133

  (15)2017年漳州辖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确认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96-252102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联系电话:0596-6288160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596-2528663

  3.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应自行贴好或彩色打印可不必另贴照片),须本人签名,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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