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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6 17:43:08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7、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2017年4月),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下同)。其中,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拟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应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且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还应提交验印合格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拟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应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收件)。

  四、体检

  (一)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中国公民。

  (二)时间:体检时间详见现场确认点通知。

  (三)地点: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四)体检无须空腹,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到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大厅领取体检表,同时向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缴费并进行体检。

  (五)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经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六)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七)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八)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体检报告统一由医院送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体检不合格者,由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进行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对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过程及结果可在申请人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中查看,请及时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留言信息,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二)经认定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

  (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24333430(正常上班时间)。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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