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广东东莞市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引

2017-06-22 15:51:00 来源:东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在6月20日至7月7日(不含节假日)到相关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打印受理凭证,并提交相关的认定材料。具体见《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附件4)。

现 场 确 认 点

东莞市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引

  (三)体格检查。申请人到确认点提交材料后再去医院体检。确认点核对申请人身份后在贴有本人照片的正反打印空白体检表(附件5)上加盖单位骑缝公章,申请人自行到我市三甲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原石龙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太平人民医院)、市东华医院、市康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结果送回确认点。(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和在检查表的“体检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目没有明确填写体检结论的体检表,均视为不合格体检表,不能用于教师资格认定。)

  (四)证书发放。证书发放由各确认点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和申请回执到确认点指定的地方领证。应届毕业生领证时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可在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23126189。

  (二)学历验证、人事档案挂靠咨询电话:22021666;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23126171、22113665转602。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

  2.关于重申不准跨地域和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3.关于考生报考普通话水平测试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的通知

  4.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


本文关键字: 广东东莞市 教师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