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陕西2017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7-08-22 11:44:30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考试时间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114(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 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成绩发布与复核

  笔试成绩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复核结果由各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9日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