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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潮南区2025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3-27 20:09:3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汕头市潮南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潮南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汕头市潮南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汕头市潮南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汕头市潮南区参加prefix_keyLinks_1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 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进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三、受理范围

  汕头市潮南区户籍、汕头市潮南区居住和汕头市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注意:第二阶段认定的具体体检时间在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登录进入系统之后查看“注意事项”)。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五、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一)身份证明

  1. 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 驻潮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 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 体检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

  2. 体检地点:潮南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2号楼门诊楼二楼)。

  3. 体检时间安排:

  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时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点至10点半);

  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时间:4月14日至4月16日(上午8点至10点半);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时间:4月17日至4月19日(上午8点至10点半)。

  注意事项:

  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右上角需多贴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 体检时需携带体检表和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注意禁食,体检当天空腹验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潮南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工作室205。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潮南区教育局到有关部门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教育局在审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办理相关手续。待函件办理完毕后,潮南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通知申请人。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受理认定及证书领取

  潮南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网上确认,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证书。第一阶段认定网上确认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8日;第二阶段认定网上确认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6日。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潮南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递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一份由潮南区教育局归档保存。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加入教师资格QQ群:202038749,届时将通过该群发布领证通知,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网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4-87790761。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content/2/2423/post_2423451.html)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6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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