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21:38:0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0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2025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负责户籍或居住地为常州经开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安排
常州经开区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均为线上办理,具体流程与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认定。
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开展报名申请。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4月30日17时;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6月23日17时;
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10月13日-10月24日17时;
我省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从6月起,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取得《prefix_keyLinks_1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准确,否则不能认定。
(二)申请人在“苏服办”APP上完成认定材料申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以下各认定批次规定的材料申报时段内登录“苏服办”APP,完成认定材料的上传和提交,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苏服办”APP仅在材料申报时段内开放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传功能。
第一次认定材料申报时间:5月8日至5月10日17时;
第二次认定材料申报时间:6月26日至6月28日17时;
第三次认定材料申报时间:10月29日至10月30日17时。
申请人在手机上下载“苏服办”APP并注册登录(推荐使用“支付宝”授权登录方式),登录个人账号后,在页面左上角选择“常州市”,再点击首页上的“教师资格认定”应用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主页,点击“我要申报”进入个人申报页面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页面,按照上传说明和要求按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申报完成”。
(三)申请人认定申报材料的在线审核。认定机构在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期间可以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页面,点击“我的认定”查看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申请人确保手机畅通,上传材料退回修改的请务必在规定的审核时段内完成修改和提交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逾期未修改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申请人统一进行体检预约并按时参加体检。待所有申请材料审核结束后,认定机构会以短信形式统一告知体检预约事项,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页面后点击“我要申报”,完成体检和领证预约。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参加体检,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详情见附件1、附件2)
(五)申请人查询认定进程。申请人可在认定业务受理期内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页面,点击“我的认定”随时查询认定进程。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常州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具有常州经开区户籍(覆盖横林镇、横山桥镇、遥观镇、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
2. 在常州经开区居住,并持有常州经开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 在常州经开区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2025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体检);
4. 驻常州经开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 持有常州经开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五)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六)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四、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常州经开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 在常州经开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 驻常州经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常州经开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军队院校之外其他军校学历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2025届毕业生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系统无法验证的需提交纸质证书。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说明,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时未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500K,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扫描或拍摄上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材料申报和体检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体检时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docx
附件2.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中学教资笔试 | 【直通车】2024上中学教资笔面直通车 | ¥5980 | 查看详情 |
【无忧班】2024上中学教资笔试无忧协议班 | ¥2480 | 查看详情 | |
【联报班】科一+科二+语/数/英/音联报 | ¥293 | 查看详情 | |
【全程班】中学教资带背全程班 | ¥199 | 查看详情 | |
【单项班】中学教资单项班 | ¥79 | 查看详情 | |
【普通话】普通话考试急速提升班 | ¥9.9 | 查看详情 | |
小学教资 | 【直通车】2024上 小学教资笔面直通车 | ¥5980 | 查看优惠 |
【无忧班】2024上小学教资笔试无忧协议班 | ¥2480 | 查看详情 | |
【全程班】小学教资带背全程班 | ¥199 | 查看详情 | |
【单项班】小学教资单项班 | ¥99 | 查看详情 | |
【普通话】普通话考试急速提升班 | ¥9.9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