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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教育局2026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6-03-30 12:28:3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赤峰市敖汉旗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

  (七)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上半年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9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上半年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认定机构选择

  1.在赤峰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赤峰市教育局”。

  2.在敖汉旗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将“认定机构”选择为“敖汉旗教育局”。

  3.信息填报及核验。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学历信息核验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信息的核验功能。

  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4条“实名核验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60.html);    关于完善个人身份信息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5条“个人身份信息补充、修改等问题”

  (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1/a21107.html);

  如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不能通过,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3条“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5.html);

  如普通话证书核验不能通过,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4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04.html);

  关于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45~47条“考试相关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1743237531000#)。

  3.上传本人彩色白底照片。申请人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同时,需准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的白底一寸纸质版照片,用于后续的体检和证书制作。

  关于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照片的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第15条“上传图(照)片过程中的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53.html)。

  4.填写《个人承诺书》。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特别提醒: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可参阅本公告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 : 30—12 : 00,13 : 30—17 : 00。

  申请人应及时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查看是否有红色字体的“有留言”或提示信息,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网上确认

  敖汉旗教育局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于2026年4月9日前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材料上传仅限PDF文件。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敖汉旗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4)驻敖汉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证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到敖汉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认定人员必须在2026年4月7日-4月13日前完成体检,体检后相关体检合格证明材料统一交由敖汉旗中蒙医院保管,同时将教师资格证所需照片一并存放(见附件1)。注:在外盟市旗县指定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所需照片)必须在2026年4月13日前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教育局418室,联系电话:0476-5902600,

  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在敖汉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1)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一并交至体检医院;

  (2)严禁替检,如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填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在全国任何认定机构申请;

  (3)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者请向医务人员说明原因;

  (4)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敖汉旗中蒙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向医院交纳;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我区公安部门已开通蒙速办APP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为了认定程序方便快捷,申请人可通过蒙速办APP—公安专区—我要办事—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也可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将查询结果于2026年4月9日前上传到报名平台,申请人需确保证明内容完整、有效,且开具时间距提交材料日期不超过3个月。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于2026年4月9日前上传到报名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联系认定机构申领。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网报确认工作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地点为敖汉旗教育局418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方式为自取或邮寄(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责任自负。随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入档管理,请务必妥善保管,或及时存入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 

  敖汉旗教育局

  2026年3月27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603/t20260328_2746995.html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考试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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