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正文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高频考点:学生的主要权利

2022-02-15 10:12: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一、受教育权——学生的基本权利

  (一)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1.涵义: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2.出题点:开除;劝退;取消学籍;家长因各种原因不让学生完成学业。

  (二)学习权

  1.涵义: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

  2.出题点:不让参加考试;不让做实验;不让听课;不让写作业。

  (三)公正评价权

  1.涵义: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2.出题点:恶意给差评;克扣毕业证;过分贬低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

  二、人身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一)身心健康权

  1.涵义: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禁止向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移、暴力、凶条、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2.出题点:学校设施问题导致学生伤、残、死;教师体罚学生致其伤、残、死;教师以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播淫秽、暴力、恐怖信息;在危楼上课。

  (二)人身自由权

  1.涵义: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身,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2.出题点:搜身;关禁闭;放学后留教室补作业。

  (三)人格尊严权

  1.涵义: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的尊严行为。

  2.出题点: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给学生起绰号;当全班同学嘲笑学生。

  (四)隐私权

  1.涵义: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

  2.出题点:公开学生成绩;私拆学生信件;公开学生个人信息。

  三、财产权

  (一)财产所有权

  1.涵义: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出题点:罚款;没收东西不归还;推销或变相推销;损坏学生财物。

  (二)继承权

  1.涵义: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2.出题点:因年龄问题等被他人占用。

  (三)受赠权

  1.涵义: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2.出题点:父母或教师代替学生决定是否接受他人赠与的财物。

  【习题】

  1.小明在语文课上用手机打王者荣耀,被发现后,老师生气地指责道:“学习笨的像猪,还有脸打游戏。”并当场将其手机摔坏。该语文老师侵犯了小明的( )。

  A.隐私权 B.身心健康权 C.公正评价权 D.人格尊严权

  1.【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学生权利的理解。作为社会权利的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中,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其中,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有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语文老师侮辱小明学习笨的像猪,并把小明的手机摔坏,侵犯了小明的人格尊严权。A项正确。

  2.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是( )。

  A.受教育权 B.生命健康权

  C.人生自由权 D.隐私权

  2.【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主要权利。学生作为社会权利主体,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中,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A项正确。


本文关键字: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