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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2017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2017-06-22 15:43:44 来源:河源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5)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公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各校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和《推荐表》加具意见公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另存为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统一表述为:申报表-申报人姓名或推荐表-申报人姓名)。

  (6)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和《推荐表》扫描件上传至“中职职称评定系统”并提交,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厅。

  (二)申报中级、初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1.登录方法

  (1)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在浏览器输入:http://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

  (2)申报人通过“用户注册——个人信息维护——网上业务办理(评审申请或职称考核认定申请)”等步骤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具体网上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2.具体申报步骤

  (1)初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请流程:个人申报——人事管理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人社部门审核。

  (2)中级、初级(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请流程:个人申报——人事管理审核——主管单位审核——评委会审核——评委会评审管理、结果公示、结果上报——人社部门核准。

  (3)个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和推荐表纸质版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使用附件表格填写并打印。

  (4)各地各校在审核纸质材料时,须同时审核网络申报信息,确保两者一致后提交申报人信息。

  三、评审政策

  (一)中职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执行;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4号)执行(详见附件3)。

  (二)学历、资历条件依据《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执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7〕93号)“凡申报我市评审的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执行。

本文关键字: 广东河源市 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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