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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2017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2017-06-22 15:43:44 来源:河源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各单位应做好申报人材料报送工作。

  申报材料以县区(江东新区不单列,申报人员上报数据由原县区负责。具体做法是: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应将有关材料报江东新区事务管理局初审后,由江东新区分别报送原县区统一汇总)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职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对每一位申报者的材料逐份、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得报送。经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各县区、市直各中职学校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之前要将如下材料进行汇总填报:

  (1)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应在申报人材料袋左上方标明该申报人在“中职职称评定系统”中对应的“申报编号”,在材料袋底部标明申报人所属县区、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申报专业等信息。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4,用Excel表格制作)按不同系列分别填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中人员排列顺序,分别汇总《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和《评前公示情况表》,用夹子加好。

  2.各县区、市直学校将申报中级、初级(评审)职称材料送市教育局人事科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1)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应在申报人材料袋底部标明申报人所属县区、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申报专业等信息。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4,用Excel表格制作),按不同系列分别填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人申报材料按照《个人送评材料目录表》顺序分类装入材料袋。

  中职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应分别填报不同的《申报表》与《推荐表》。不接收不按规范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推荐表》)。

  五、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即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教师进修学校申报人员不用缴纳论文鉴定费),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450元。申报评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人280元。严禁在标准外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送材料时间

  高级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2日,各地须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通过“中职职称评定系统”提交成功;中级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欧阳晓,联系电话:3297399,邮箱:87849300@qq.com。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有关申报表格及填报要求可在河源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人填报表格时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补充的任何材料。

  附件:1.入库委员推荐表

  2.中级、初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手册

  3.有关政策文件

  4.申报表格等材料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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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广东河源市 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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