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2018年湖南湘西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8-03-02 11:09:00 来源: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第二阶段

  时间安排:9—12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一)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教师科:0743—8224122

  (二)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该项工作联系电话:

  吉首市0743—8513626

  泸溪县0743—4265960

  凤凰县0743—3229394

  古丈县0743—4723475

  花垣县0743—7213307

  保靖县0743—7724359

  永顺县0743—5229320

  龙山县0743—6236835

  附件:1.2018年湘西自治州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材料

  2.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5.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聘用合同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籍学习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校统一名册);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思想品德鉴定表》;

  8.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

  10.《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

  11.与网报系统中同版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第一项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

  4.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5.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