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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三高中音乐模块演奏

2022-09-30 18:06: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演奏是以乐器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演奏模块的教学包括器乐相关知识以及合奏、重奏、独奏等多种内容和形式。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奏优秀器乐作品,激发演奏兴趣,学习演奏方法,积累演奏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器乐的艺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3.1感受器乐作品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和美感,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乐队及常见乐器等知识。

3.2积极参与演奏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并逐步掌握乐器演奏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3.3较完整地演奏与自身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并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内容与情感。

3.4在合奏中正确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按乐谱要求准确奏出自己的声部,关注不同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根据指挥要求,适时调整自己的演奏。

3.5在重奏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与其他声部配合默契地合作演奏。

3.6在独奏中,深入理解作品题材、风格及表现要求,发挥乐器特点,自信、有表现力地演奏乐曲。

3.7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视谱演奏。

3.8能够对所奏乐曲的结构与风格、情感与意境做初步分析,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并能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在演奏中要结合对优秀器乐作品的赏析,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欲望。

(2)乐器种类的选择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制宜。乐队的类型、规模及组合方式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以齐奏和小型合奏为主。鼓励学生学习地区和民族特色乐器,组建相应乐队。

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探索基于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的非传统乐器,丰富乐器种类及乐队表现形式。

(3)演奏曲目的选择应与高中学生的审美情趣及演奏能力相适应。

(4)学习演奏应注重以听觉为先,在聆听体验音乐的基础上,熟悉和理解作品,引起情感共鸣,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欲望。

(5)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尽可能融于演奏实践中,力求做到艺术性与技术性相统一。

(6)合奏曲的排练要循序渐进,可通过分声部练习,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提高排练效率。

(7)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中的合奏模块结合起来,并通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器乐表演、音乐会等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音乐演艺才能和观摩、交流的机会,增强学生音乐表演的自信。

【代表作品】

《在那遥远的地方》《雪绒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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